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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行为。

信息来源: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日期:2024-03-18

违规事项名称 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行为。
违规类型 违法
违规对象 四川锐星智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违规日期 2023-12-12
说明 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相互恶意串通的行为。
通报部门 开江县财政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结果 处以四川锐星智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在采购金额千分之五(542500元×5‰)的罚款2712.5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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