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日期:2024-03-18
违规事项名称 | 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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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类型 | 违法 |
违规对象 | 四川锐星智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违规日期 | 2023-12-12 |
说明 | 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相互恶意串通的行为。 |
通报部门 | 开江县财政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结果 | 处以四川锐星智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在采购金额千分之五(542500元×5‰)的罚款2712.5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