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6 11:04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维修及新增设备处理能力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维修及新增设备处理能力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6-20165
项目名称: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维修及新增设备处理能力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7000.00(元)
最高限价: 2507000.00
采购需求: 曲水县县城污水厂MBR 膜系统改造,拆除原有老化膜组件,更换 16 套 MBR 膜组件,单套MBR膜组件设计流量125m³/h,配套新增 MBR 膜反洗泵 2 台及 De110 UPVC 反洗管道 100m,次氯酸钠与柠檬酸加药系统(含 100L PE 加药桶 4 台、加药计量泵 8 台)、DN100反洗及进水电动蝶阀 8 台,对 4 台一体化设备实施 PLC 及远传自控改造;完成 8 台在线监测仪表检修校准,配套建设化验室;新增高原型罗茨风机 1 台作为备用设备,配套租赁磁混凝应急处理设备1套保障改造期间不停运;新建中控系统1套,实现整个厂区全自动运行,无人值守;UV除臭系统的大修改造及处理能力恢复,包含更换 UV 灯管及镇流器 60 套,新建 3 座集装箱仓库,新增监控摄像头 5 个,实施危废存放间防渗整改、整个厂区改造设计、菌种采购培养和调试,确保改造后的污水厂处理能力提升至2000m³/d,出水执行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余格栅、潜水搅拌器、各类泵等零星维修内容按清单实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2.4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23时59分 至 2026年11月02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6日 09时5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2(虚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