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437001001 |
| 标段名称: | 官渡区塔密片区KCGD2019-2-A16地块小学建设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0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5 09:00 |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6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8137.7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的全阶段设计、专业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景观、装饰装修、智能化、标识导视、灯光亮化等),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配合招标人报批施工图审图及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及时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报审工作,施工图预算必须控制在设计批复概算内;②必须做好优化及限额设计,需进行多方案测算对比分析;③严格设计变更,根据成本分析情况,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保证项目在批准的投资范围内实施)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并负责完成设计成果的相关报批工作。确保设计成果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限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2)施工部分:①完成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场地平整、临水临电、临时道路、基坑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砌体工程、地面工程、栏杆工程、弱电工程、人防工程、屋面工程、保温工程、外墙装饰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防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智能化工程、标识导视系统、室外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围墙、门卫房、泵房、垃圾转运站等项目市政配套的接驳)、室外排水系统、人防设备制作安装及战时通风系统、中水处理、雨水收集系统工程、防雷工程、室外电气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部分供电系统土建部分、室外照明系统等)、景观绿化工程、建筑灯光亮化、临水、临电、正式用水、正式用电、燃气工程、弱电智能化、教学设施、市政配套工程等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工作,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发包人明确的范围和内容为准。②与本项目有关的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相关工作。③负责协助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手续。④负责配合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办理及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1-7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5)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1)、(2)两项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a或b或c任意一种条件:
a、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设计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长驻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应承诺。 |
| 业绩要求: | 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 其他: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1)、(2)两项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a或b或c任意一种条件:
a、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4.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长驻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应承诺。
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6.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或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1-7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5)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