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3 17:58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东莞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6-07633

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2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2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医用气体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waysShowPlaceholderText>false EN-US ZH-CN X-NONE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采购需求”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照“采购需求”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采购需求”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采购需求”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参照投标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实作出声明,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或者医用氧分装;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用氧。(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如为所投气体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需求中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或液化的)、乙炔、氦(压缩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投标人如为所投气体的经销商,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需求中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或液化的)、乙炔、氦(压缩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氧气、液氧。(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符合本项目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委托运输的还须提供委托运输的合同或者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至 2026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人民医院

地  址: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

联系方式:0769-28637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769-28681631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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