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采购包1(广东省惠州好招楼湿地生态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综合评估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1(广东省惠州好招楼湿地生态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综合评估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①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②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④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其余投标文件内容须加盖联合体的牵头人公章。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成员的真实情况,负责本采购项目涉及的协调工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东县林业局
地 址:惠东县平山街道银基鞋城东路
联系方式:0752-8831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敏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2号帝景湾E1栋7层01号房
联系方式:0752-2859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0752-2859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