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需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采购包1(东莞市电子商贸学校5G区块链现场工程师实训室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转发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东财〔2019〕89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
采购包1(东莞市电子商贸学校5G区块链现场工程师实训室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