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0 17:37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梅江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清凉村、干光村、扎上村、金丰村)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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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1402-04-01-20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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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梅江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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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梅江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清凉村、干光村、扎上村、金丰村)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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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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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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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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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清凉村、城北镇干光村、城北镇扎上村、金山街道金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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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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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覆盖清凉村、干光村、扎上村、金丰村4个村,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土地整形及集约土地耕作层提升建设约74605平方米,村庄环境整治工程22252平方米,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3230平方米,农村风貌提升工程39763.09平方米,三线整治工程24021.38米,村道提升42499.67米,照明工程254套,污水管网敷设205.84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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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设计工作包含根据已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范围及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施工图送审及修编、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含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专家评审等)、配合编制竣工图及协助项目报批报建工作等内容;施工工作包括农房风貌提升、园建、道路、绿化、景观亮化、路灯、通信、污水及管道等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服务等内容。(最终的建设内容以工程任务书为准,施工方无条件接受。) 其他: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并结合本项目实际需要,招标人与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人民政府及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对本项目共同进行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及竣工验收与工程结算阶段)的管理,中标人应当接受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人民政府及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的同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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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2个月。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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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928.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3866.18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2.32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最终以梅州市梅江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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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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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4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2人【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市政相应专业执业注册资格,可由同一人担任。】 ①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市政相应专业执业注册资格。 (备注: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市政给排水、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给水排水设计、给排水工程等。) (2)施工项目负责人2人【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可由同一人担任。】 ①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②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选择项目总负责人由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各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2025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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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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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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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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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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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日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7月2日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7月2日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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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2日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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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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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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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53-2196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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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盛澧控股(广东)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丽都西路怡雅苑B栋B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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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吴东升(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14778801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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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2196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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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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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内容如下: 。
5、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三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少于4家,相应盖章的位置可用“/”代表,不用重复盖章。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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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梅江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清凉村、干光村、扎上村、金丰村)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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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日9:00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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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日9:00-9:30时止(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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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日9:00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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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22日18:00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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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日9:00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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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时 间 |
2026年7月2日9: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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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3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和现场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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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时间 |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