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大厦-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6-07-13 15:3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复兴大厦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期:二○二六年七月


ScreenShot_2026-07-13_123514_595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3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98

第二卷.................................................................................................... 100

第六章   ....................................................................................... 101

第三卷.................................................................................................... 10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3

第四卷.................................................................................................... 10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复兴大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复兴大厦已由开封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410211-72-03-0770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018-410211-72-03-077006,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kfsggzyjyw.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复兴大厦

2.2 招标编号:KCZX-2026-031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建设地点:复兴大道以南、东陈庄路以西

2.5 项目概况:复兴大厦位于复兴大道以南,东陈庄路以西,占地约13.29亩,总建筑面积:32978.33㎡,地上共15层,地上总建筑面积21981.11㎡,地下两层为车库,地下总建筑面积10997.22㎡。项目已完成部分为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砌体,消防、暖通、给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主体预埋部分;剩余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消防管道安装、暖通设备安装、电线电缆及配电箱安装,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幕墙安装等。涉及专业主要有: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绿化铺装、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防排烟等专业。

2.6 项目总投资额:900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额:4381.101429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剩余工程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11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3.3.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

3.3.2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新聘用员工从聘用之日算起);

注:社保应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11日以来完成过合同额3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需包含人防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一份,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需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

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项目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需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6.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方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6.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6.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6.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方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3.7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9.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1.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84930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4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5本项目中标人须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6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678日至2026710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公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901

联系人:张友士

  话:0371-22771513

电子邮件:kfxjtfd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宝银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岩岩 贺彩 赵宝红

    址:开封市宋城路126号(宋城路与金明西街交叉口,铂金瀚宫南门2楼)

联系人:陈岩岩 

联系方式:19837858003

电子邮件:kfkczx666@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开封市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楼668

  话:0371-23801488

 

                                     20267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

     

     

1.1.2

招标人

名称: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901

联系人:张友士

联系方式:0371-2277151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称: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开封市宋城路126号(宋城路与金明西街交叉口,铂金瀚宫南门2楼)

项目负责人:王宝银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岩岩 贺彩 赵宝红

    话:19837858003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复兴大厦

1.1.6

项目建设地点

复兴大道以南、东陈庄路以西

1.1.7

项目建设规模

复兴大厦位于复兴大道以南,东陈庄路以西,占地约13.29亩,总建筑面积:32978.33㎡,地上共15层,地上总建筑面积21981.11㎡,地下两层为车库,地下总建筑面积10997.22㎡。项目已完成部分为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砌体,消防、暖通、给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主体预埋部分;剩余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消防管道安装、暖通设备安装、电线电缆及配电箱安装,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幕墙安装等。涉及专业主要有: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绿化铺装、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防排烟等专业。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    /    / 

计划竣工日期:  /    /    /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同招标公告

同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招标公告

同投标邀请书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

 

□不允许

☑允许,主体工程禁止分包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的响应,即投标文件中的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不得出现或存在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1.3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离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法定异议/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形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影响编制投标文件的)

2.3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影响编制投标文件的)

3.1.110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式

3.2.3

报价方式

金额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大写:肆仟叁佰捌拾壹万壹仟零壹拾肆元贰角玖分

小写:43811014.29

(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增值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最高投标限价:

大写:叁仟伍佰捌拾伍万柒仟叁佰玖拾玖元叁角肆分

小写:35857399.34

(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增值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增值税:3268569.98

安全生产措施费:460044.97

暂列金额:0

专业工程暂估价:4225000

注: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即废标)处理。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若投标人报价未响应,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3、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2.1银行转账:

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电子保函: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具体操作详见:

http://www.kfsggzyjyw.cn/kfzytz/26107.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2)其他情形: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年至2025

(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人,从成立年份算起)。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311日以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7.3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投标要求

证书证件: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按照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进行加密、解密。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84930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其中经济技术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18号)相关规定。

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

☑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工作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6.3.2

评标人的数量

        家(1-3家)

☑执行评定分离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定标办法   

7.1.1

中标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公示期限: 3 日(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4.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4.21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人(五人以上单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7.4.22

定标方式(评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核查随机法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

其他方法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7.4.23

定标因素及具体内容

(评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因素及具体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7.5.1

中标通知结果公示

(评定分离项目)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期限:3

7.6.1

履约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含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

8.1

重新招标

☑评定分离项目

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其他项目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否决全部投标的;

10

需要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是指:房屋建筑类(需包含人防工程)

10.2

项目参与各方信息

代建单位:         /          

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造价咨询单位: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建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3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否

是,具体要求:             

1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

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

政策措施

1)智能建造

☑无要求 

有要求

智能建造的要求:

   关于智能建造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绿色建筑

□无要求

☑有要求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基本级一星级

                  □二星级三星级

绿色建材要求:绿色建筑基本级

关于绿色建筑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装配式建筑要求

☑无

装配式比例:       

关于装配式建筑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支持创新要求

☑无

创新要求:       

关于支持创新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无

具体要求:         

6)需要落实的其他招标投标政策

☑无

具体要求:         

10.6

远程异地评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0.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0.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

□不涉及

☑涉及,本次招标项目危大工程清单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0.9

招标代理费

支付人:□招标人☑中标人

招标代理服务费:155570.84元(大写:壹拾伍万伍仟伍佰柒拾元捌角肆分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户名: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新区支行

254672084680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3.1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有)

招标人参考《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DBJ41/T141-2024明确相关要求。

要求:/

10.13.2

工程预付款

☑无

有,支付方式:

支付比例: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13.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

□其他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13.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中标价的 2%

缴存形式:现金或保函(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

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真解决建设领 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200366 号)文要求,须按照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由住建局负责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项目竣工决算后,如果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

10.13.5

开标程序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开标程序

2.1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电子开标;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3)网上开标异议;

4)开标结束。

10.13.6

定标

本项目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招标人应当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

10.13.7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

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过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按要求填写质疑(异议)、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请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或异议。

10.13.8

硬件特征码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10.13.9

特别提示

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

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澄清或补正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设置时间为准)作出响应,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13.10

无效投标情形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投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单位电子章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13.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附件:定标办法:   

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

一、定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二、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定标会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对定标会议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四、组建定标委员会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定标过程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

 

五、定标核查

在定标会议前,由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

2)资质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资质证书是否符合项目招标要求、真实有效,以上任一平台查询结果存在“异常”信息的核查不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3)项目主要人员相关证书

①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真实有效,以上任一平台查询结果存在“异常”信息的核查不通过;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

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类别、等级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的的社保证明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

4)财务报告: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是否财务状况良好;

5)企业业绩:投标文件中的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6)企业信誉(核查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

①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方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③
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④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⑤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方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7)中标候选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情形的,应当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六、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鼓励中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N号号码球(N为中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视为自动放弃选取号码球的权利并对选取过程及结果无异议,由定标委员会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代表其单位。

由公证处人员将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中标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和内部监督进行签字确认。

整个定标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并在定标结束后出具公证书。

七、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八、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执行中小企业政策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

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的优惠政策(适用于执行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

若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执行中小企业政策项目)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设计或造价咨询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造价咨询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造价或咨询服务的;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

(1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14)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17)被发现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18)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

(19)被发现有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且在处罚期内的;

(20)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2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偏离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投标保证金;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0)资格审查资料;

具体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章第4.2.1规定标时),通标投标交公开开定代应当加。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电子开标;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3)网上开标异议;

4)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应当标人作记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作为评标专家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评标报告审查

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应当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1.2 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人对评标结果有异应当在中标候选人间提出。招标人将 3 日内前,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7.4.1 按照规定权的中标

7.4.2 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中标的,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定标因素及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中标通知

在本3.3的投标有面形通知时将中投标

7.5 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项目)

7.5.1招标人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7.5.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7.6.1证金其投金不予退的损额的过部

7.7 签订合同

7.7.1 应当在中日起30中标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同。标人无正当理由签合,在签订合同时招标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要求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有权取消其中标格,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超过中标予以偿。

7.7.2 书后招标中标附加条人退标人赔偿失。

7.7.3 标的体各签订招标连带责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处理;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第7.2款、第7.5款(评定分离项目)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1、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与评标办法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2、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涉及到的有关内容均应体现在投标文件中。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按投标函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施工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无效投标情形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第3.1.2项规定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项规定

安全生产措施费

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

暂列金额

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一致

专业工程暂估价

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一致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规定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第3.1.2项相关规定

注: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一般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或理由。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商务标评审标准

商务标评审

安全生产措施费、增值税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与招标文件发布的一致;否则不合格。

2.22)技术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内容完整性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完整、科学,符合本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应包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施工工艺、施工机械运用先进、合理;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措施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满足通用规范、项目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经济安全、合理先进、切实可行,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且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2. 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措施科学合理、可行,且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3. 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 )的规定,且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与工程进度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总图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且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且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3.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 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且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有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且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否则不合格。

节能减排、绿色施工、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应用实施措施

节能减排、绿色施工、等技术应用实施措施,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并满足设计要求,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且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且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重难点分析及解决预案

针对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部分提出针对性解决预案,且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注:施工组织设计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有针对性,缺项、漏项、多项均视为不符合项目需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23

综合标评审标准

人员配备

项目机构组成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专业人员配置齐全【有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且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注:提供有效期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合格。

施工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的承诺

施工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承诺, 符合项目需求,否则不合格。

服务承诺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1)承诺项目经理每月至少24天在现场。

2)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且措施合理可行的。(3)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承诺及措施。

4)承诺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且有各种安全事故具体措施。

5)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6)承诺根据项目整体设计对涉及其他工程衔接部位做好衔接。

符合项目需求,不提供上述相关承诺视为不合格。。

履职尽责承诺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符合项目需求,不提供上述相关承诺视为不合格。

3.2.3

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增值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中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Q,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Q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Q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当10Q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1)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应当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入围中标候选人。

2)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1. 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定性评审标准

(1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1项、第10.13.10项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7)未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无效标条件。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定性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前附表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3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复兴大厦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复兴大厦

2.工程地点: 复兴大厦位于复兴大道以南,东陈庄路以西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2018-410211-72-03-077006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约32978.33㎡,地上共15层,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1981.11㎡;地下两层为车库,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0997.22㎡,其中人防面积约3182.11㎡。项目已完成部分为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砌体,消防、暖通、给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主体预埋部分;剩余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消防管道安装、暖通设备安装、电线电缆及配电箱安装,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幕墙安装等。涉及专业主要有: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绿化铺装、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防排烟等专业。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剩余工程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剩余工程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    (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 月 

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含税价:(大写)      ,小写(¥  )不含税价:(大写)      ,小写(¥   ),税金:¥   元,增值税税率:9%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签约合同价包含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此外包含且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检测费(属于承包人承担部分)、利润、风险金、税费、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材料费、保险费、技术措施、组织措施、保证工期与质量、进退场、资料归档、周边关系协调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6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壹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以下无正文,为盖章签署页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91410200684637431G            组织机构代码: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        址:

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901            

邮政编码: 475000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0371-22771557                  话: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封金明支行         开户银行:                 

  号: 16100101040015559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开工报告、补充协议、施工管理协议、招标答疑、补充或修改文件、招标文件(在本合同文件组成中已单列的除外)、投标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在本合同文件组成中已单列的除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包括并不限于备忘录、补充协议、联系函、情况说明等)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详图等,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称: 河南建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称: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联系电话:       0371-67162248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河南郑州市中原西路212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甲方所批复的施工用地、临时道路、供水、供电、生活用房、生产用房、办公用房及设施等临时性工程。

1.1.3.9 永久占地包括:建筑红线范围内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由发包人提供的在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或由发包人提供的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外的临设用地,临设搭建及红线范围外临时用地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如临设用地施工期内场地调整,临设搭建费用不再调整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国家、河南省、开封市现行有关工程的验收规定、规程和标准;2、地方政府及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的规范、标准执行;3、对不在规范验评范围内项目,执行设计院、制造厂家或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4、新材料、新工艺参考具有同类工程省、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标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接到发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纸7日之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2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送报监理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日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开封新区八大街与汉兴路交叉路口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王永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或监理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建筑红线为分界线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前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承包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正常范围项目单价不予调整,投标时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实际施工不符的据实结算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工程量的准确性由发包人负责,清单中工程量与图纸不符的以图纸工程量为准,最终工程量的确认应按照图纸设计范围结合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确认;实际发生项目属于设计范围之外或清单内项目实际施工超出清单工程量的部分无发包人书面认可不予确认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名:  王永强  

身份证号:    /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开封新区八大街与汉兴路交叉路口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工期、质量、造价、安全文明、变更、索赔等范围内的管理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视现场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保函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执行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28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胶装纸质版及U盘(含竣工图),符合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存档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及发包人下发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合同等各个方面的管理办法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承包人公司下发任职文件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不少于24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承包单位员工,具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违约金为10000/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标书中的项目经理,否则乙方承担50万元的违约金,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违约金从支付款项中由发包人直接扣除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施工中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不能胜任此工程,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从支付款项中由发包人直接扣除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违约金 三项(质量、安全、技术)负责人30万元/人,一般人员5万元/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违约金 三项(质量、安全、技术)负责人30万元/人,一般人员5万元/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违约金5000//次。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禁止违法分包,分包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备案和审批。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有相应的资质,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并不得再次分包。承包人应负责各专业分包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现场施工场地安排、现场设施的保障、水电的供应与计费、相互协调配合、施工顺序、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成品保护,现场治安保卫、文明管理、工程档案资料等。

发现有违法分包行为,承包人需承担分包部分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发包人实际损失的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分包、转包等原因造成发包人被起诉到法院、集体上访被约谈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备证办理完成为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现金或保函,中标金额的10% ,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备案证书办理完成之日止

4. 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建设施工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015)执行,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及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委托监理工程师的其他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名:  高世海 

    务: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4100 4603

联系电话: 155 6511 1696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七大街山东商会大厦435-436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现场计量核实合同规定的已完工工程的数量,初审承包人每期计量支付证书中的工程量,对计量不准确的,有权予以直接拒绝,为业主严把计量关。业主保留计价权及计量支付的终审权。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有关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争创优质工程

对新结构、新材料及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发包人要求抽查的检测项目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的费用,按检测报告结果,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按国家规范规定由发承包双方分别承担;但对承包人提供的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整改至合格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进场施工前承包方须对现场原始地貌进行照相、录像,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部位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出具验收合格文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做好相应影像资料。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安全施工防护费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本工程整个施工期间杜绝一切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发生上述事故,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约,工期不予顺延,在施工期间发生事故,由承包人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及发包人的要求执行,发包人拨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28天内,支付60%安全文明施工费,剩余安全文明施工费在下个支付节点一次性支付。

6.4扬尘污染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严格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关于《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要求执行;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洒水车、冲洗设备、雾炮车及喷淋装置;2、施工现场扬尘防治:(1)必须方案完善,措施有效,手续齐全,备案及时,人员落实和监控到位;(2)必须做到周边全部围挡,土方和散碎物料全部覆盖,出场车辆全部冲洗干净,主要场区及道路全部硬化,渣土等车辆全部密闭运输,拆除工程和土方工程全部湿法作业;(3)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4)扬尘防治设施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损坏,其功能受损时应及时恢复。3、承包人自进场施工始至环卫工作正式移交前,工地现场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要求落实到位。4、凡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要求的,承包人自愿接受发包人20000/项的处罚;凡在省、市级检查中被通报整改的,承包人自愿接受发包人100000/次的处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附有安全验算结果,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若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出具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报告的,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进场后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是在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的优化和完善,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且不因此增加任何措施费用。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合同价×(0.1/天,违约金从支付款项中由发包人直接扣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5%

7.6 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 风力等级≥8级的刮风天气;24小时降雨总量超过100mm的降雨;24小时内降雪量超过20mm的降雪;能见度≤200米的雾霾天气;冰雹天气;里氏震级在4级以上或者烈度达到6度以上的地震、余震

2洪水爆发、海啸、地下有害埋藏物等;核反应、辐射、放射性污染、飞行物坠落、太阳磁暴等;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在40以上的高温天气;连续三天日最低气温低于-10的严寒天气

3无法采取防范措施的自然灾害或自然力的破坏作用;非合同任何一方责任引起的火灾、爆炸、水灾。 以上均以当地公开的大众传媒公布的信息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条款

9.4 现场工艺试验及检测费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现场检测费的有关约定: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2016127号文件第十二条要求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第二十七条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没有收费标准的项目由双方协商收取费用。材料检测及主体结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发包人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及时、完整地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除非变更引起工程承包范围变化,承包人不得提出工期延误及索赔要求。

2)承包人不得拒绝发包人增加工程的要求,否则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并按照委托价格另加20%作为违约金从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

3)承包人有义务仔细审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并指出其中错、漏、碰、缺的设计问题,承包人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及发包人。

因承包人未能发现设计图纸中常见的错、漏、碰、缺的问题,由此导致的施工质量责任、工程重复施工、价款增加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发包人采用或使发包人在施工前及时纠正图纸错误,降低工程费用,发包人酌情给予适当奖励;缩短或延长的工期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若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6)因承包人施工工艺或施工安排不当而导致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参GB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10.5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另行协商 

10.7 暂估价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日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审批后执行。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参照《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中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单源直接采购等办法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采购工作启动前14日通知发包人,并提交采购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上述10.7.110.7.2中暂估价招标控制价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进行编制审核,承包人最终以第三方咨询公司出具评审报告价格作为招标控制价,相关程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的要求。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0.9 计日工

合同当事人关于计日工使用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0.10 总承包服务费

合同当事人关于总承包服务费使用的约定:无总承包服务费,如出现需要承包人配合事项,承包人需积极配合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参考开标前28天的《开封市工程造价信息》作为基准价进行调整,《开封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材料价格按照同期《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执行,以上造价信息都没有的首先参考招标控制价预算里面主材价格,然后再参考基准期市场价格。

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5%之内,不予调整;超出部分则按河南省最新相关文件执行;②建筑垃圾自行处理:按照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关于建筑土方、垃圾、渣土清运等处置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并包含办理垃圾处置许可证所产生的费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安排处理,费用按发包人支付费用的双倍扣回;③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其他一切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参照专用条款11.1执行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最终工程量应按照设计图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确认。设计范围之外而实际发生的项目、或设计范围之外而实际施工造成超出清单工程量的项目,无发包人书面认可或无相关手续的不予确认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合同签订后28天内支付60%安全文明施工费,剩余安全文明施工费在下个支付节点一次性支付;

2、内外粉刷完毕后,支付该已完工程合同价的80%

3、水电暖通安装、装饰装修、室外工程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已完工程合同价的80%

4、第三方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第三方审核结果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无息一次性支付完毕。                                                                                                                                

以上支付相关节点对应的工程量均应经过验收合格。本合同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形象进度支付。

当本条款与12.3.6发生冲突时,按12.3.6执行。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照12.3.6 执行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执行通用条款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执行通用条款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施工或长期停工的,双方协商可对工程完工部分进行分段验收或甩项验收,最终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完成及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以合同价为基数,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执行通用条款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执行通用条款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以上各条违约金从支付款项中由发包人直接扣除。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价格(竣工结算书);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5、竣工图纸;6、其它资料

工程报审结算应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承包人不得高估冒算,工程结算审减额不得超出10%,如超出,全部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超出严重的(大于15%以上)另行扣除20万元违约金(由发包人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6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工程结算审计完成,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缺陷,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28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14天内完成支付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3%工程款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期内,造成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留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⑴、施工图内的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电力排管工程为两年;⑵、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⑶、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⑷、装修工程为两年;⑸、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两年;⑹、供热与供冷系统两个采暖期、供冷期;⑺、给排水设施、道路配套工程为两年;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到达现场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参照通用条款及发包人相关规定执行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参照通用条款及发包人

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

1)承包人遵守执行《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建筑工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保证按时、足额、直接将民工工资发放至农民工手中。

2)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如出现上述事件,承包人按照1万元//次承担违约金,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3)承包人不得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如出现上述事件,承包人按照1万元//次承担违约金,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参照通用条款及发包人相关规定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各条违约金从支付款项中由发包人直接扣除。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按国家及地方规定进行投保并承担费用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20. 争议解决

20.3 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执行通用条款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执行通用条款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其他事项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5:《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附件6: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附件7:施工管理制度

附件8:关于申报竣工验收的承诺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复兴大厦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剩余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以下无正文,为盖章签署页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901       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27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话:0371-22771557                  话: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封金明支行           开户银行:         

  号:16100101040015559               号: 

邮政编码:475000                      邮政编码:

 

 

 

 


 

3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1

 

 

 

 

 

/

 

 

2

 

 

 

 

 

/

 

 

 

 

 

 

 

 

 

 

 

 

 

 

 

 

 

 

 

 

 

 

 

 

 

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

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

/

/

/

 

/

/

/

/

其他人员

/

/

/

/

 

/

/

/

/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

/

/

/

项目副经理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造价管理

/

/

/

/

安全管理

/

/

/

/

材料管理

/

/

/

/

计划管理

/

/

/

/

质量管理

/

/

/

/

其他人员

/

/

/

/

/

/

/

/

 

 

 

 

 

 

附件5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一、扬尘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6、创文明工地。

二、组织建立

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部署,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组长        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    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安质室: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宣讲; 技术主管: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参加人员的组织; 物资室: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综合办公室: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扬尘治理的宣传;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账清晰便于检查。 合同预算室: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计提。

三、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4、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四、控制要点

①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②现场硬地坪施工;

③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④混凝土使用;

⑤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⑥砂浆的使用;

⑦建筑垃圾处理;

⑧生活垃圾处理;

⑨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⑩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

⑾木工房管理;

⑿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五、管理控制

(一)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1)施工现场四周采用封闭的实体墙围挡,墙高2米。

2)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①每日进行1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②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③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清洗,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④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⑤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⑥项目配备洒水车,每日在项目场区内洒水。

2、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3、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4、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立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二)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

1、临时设施阶段

1)施工范围进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整齐、平顺、美观;(2)将工地进出口用砼进行硬化,并设置冲洗设备及沉淀池等,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3)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散;(4)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尽可能选用环保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在排气口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5)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基础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4)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挡,防止进入水体,特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种植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3、结构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 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因分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使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筒、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劳动车运下; 6)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4、装饰施工阶段

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2)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3)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竹架板,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5)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装入库集中管理;(6)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7)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墙挡措施;

六、检查及奖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扬尘小组人员、各劳务队及班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扬尘治理情况大检查,具体情况在检查后向各责任人及劳务队伍通报,并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人、整改时间及整改要求。

2、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项目部必须局部或全面停工进行整改。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一、建筑垃圾种类:

主体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砼、砂浆、碎砌块、非金属、竹木料、包装材料等;

二、预计产生量:   吨;

三、建筑垃圾处理费用概算:建筑垃圾总量    吨,每T按照   元预算,共计处理费概算约     元。

四、扬尘防治措施:详见《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五、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六、责任单位:

1、发包人: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代表:  ,电话0371-22771557

2、承包人:      ,项目经理:   ,电话     

3、运输单位:          ,法人:    ,电话        

4、消纳地点名称:      ,法人:    ,联系电话:  

七、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复兴大厦项目项目位置:复兴大道以南,东陈庄路以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八、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要报送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在开工前,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排放处置核准手续;

2、承包人:承包人的合同中,应当包括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纳入工程预算,明确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处置责任;

九、清运起止日期:             

十、消纳处置方式:主体施工建筑垃圾采取外运方式。

外运数量:建筑垃圾外运数量    吨;

十一、安全防范措施

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形式,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垃圾运输过程必须经过遮盖处理,如是土方必须进行洒水处理,确保运输过程垃圾不掉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

十二、组织机构 1、组长    ,发包人现场代表,全面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2、组员  

十三、违约责任:按照发包人与施工单位的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约定,对各自负责的基础施工弃土外运和主体工程建筑垃圾处置工作进行管理和实施。对未能达到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6: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复兴大厦项目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一、开工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加班加点工资。

三、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  /小时。

四、不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五、坚决不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六、若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及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行为,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后,自愿从工资保障金中支付,且在一个星期内补足保障金。

七、投标人自罚承诺措施:

1、承包人保证按时、足额、直接将民工工资发放至农民手中。

2、 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如出现上述事件,我公司自愿按照10000//次承担违约金,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3、我公司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公司承担。如出现上述事件,我公司自愿按照10000//次承担违约金,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承诺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附件7:

施工管理制度

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承包人任何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员的合理指挥,若不服从或闹事者将对项目部处以1000元罚款,若辱骂、殴打发包人和监理人员,则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无条件离场。

2)施工现场有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现象,承包人愿接受每次罚款100200元。

3)施工现场存在打架、群殴、闹事等行为,承包人愿接受每次罚款20005000元。

4)施工现场存在焚烧各类废弃物现象,承包人愿接受每次罚款10005000元。

5)施工现场没有设置封闭式垃圾站,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承包人愿接受每次罚款5002000元。

6)施工现场存在酒后作业现象,承包人愿接受每次罚款5002000元。

7)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未达到省、市的有关规定要求,发包人有权暂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并按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法规处罚;上述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或被市民、媒体举报属实,每发现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20000 元。

2、进度控制

1)施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外出,须报监理批准(项目经理或技术主管必须有一人常驻工地),无故脱岗者,每天罚款5000//次。

2)施工单位制定的下月进度计划应当在当月的[20]日前,下周计划应当在本周五之前报监理及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3)月计划排列必须满足总进度计划,不满足的罚款300元,并重新排计划,周计划必须满足月计划,否则,罚款300元并重新排计划。

4)施工进度的周计划由于施工方原因没有完成的给予300元罚款,连续两周没有完成计划的罚款2000元,未按月计划完成任务的罚款5000元,连续两月未完成计划的罚款10000元。同时,由施工单位负责查明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报监理、发包人备案,若在下一节点时间赶上进度计划,则取消罚款。

5)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或双方达成的临时计划,承包人未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

6)工程例会所要求报的报验资料、计划不能按时完成,拖后一天,罚款100元。

3、质量管理

1)上道工序未经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1000元罚款。并责令重做。

2)发包人与监理人员巡视现场时,发现施工中偷工减料的,要求其立即返工和停工整改,并给予1000元—5000元罚款。

3)施工单位专职质检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分项工程必须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监理人员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的,未经施工方“三检”合格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每次罚款500元。

4)对监理下达的监理通知,置之不理或不执行、不回复的,给予10003000元罚款。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5000元以上:

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规定的;

②提供不真实工程资料、材料,办理证明的;

③出现质量事故擅自处理的。

6)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处罚1万—5万元。

7)未按照约定使用材料,处以合同约定材料与自行变更材料价差的1020倍罚款,并不少于1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必须进行重新检测,承包人承担全部检测费用。

8)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或设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必须在 24 小时内拆换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材料或设备,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且每发生一次此类情况,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5、安全管理制度

1)无安全保证体系或保证体系不健全的罚款500元。

2)无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不上墙的罚款300元。

3)工人进场无安全交底,无书面材料报监理部的,罚款500元。

4)特殊岗位无操作证,罚款500元。

5)例会纪要中要求施工单位完成的有关事项必须按期完成,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200元。

6)下列情况之一者,从重处罚:

1)省、市、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劳动合同等专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罚款10005000元;

2)有5处及其以上一般安全隐患或有1处及以上重大安全隐患,罚款2000元,每发生一人重伤事故,罚款1000元,发生一人死亡事故,罚款10000元至20000元,并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事故处理费用,伤亡赔偿费用;

3)安全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深入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监督检查,不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不及时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反馈给主管领导、检查部门等,给予罚款100元至500元;

4)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不保护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给予罚款2000元至50000元;

5)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项目经理部,罚款1000元至2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加倍处罚;

6)不支持安管人员的监督检查,干扰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有关人员,给予罚款1000元。

6、治污减霾

1)施工单位未制订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扬尘污染治理费使用计划的暂停工程,进度款审批并处罚1000 -5000 元;

2)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治污减霾员的处3000 -5000元罚款;并按2000- -4000 元每人/月扣除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扬尘污染治理费(罚款形式扣除)

3)施工单位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备足够数量专职保洁员的处罚1000-3000元,并按2000- -4000 元每人/月扣除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扬尘污染治理费(罚款形式扣除)

4)未按规定设置各类环境保护牌(建筑垃圾监管公示牌、扬尘防治包抓监管公示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公告牌)或设置不规范,在要求时间内整改不达标的处罚1000 -5000 元;

5)工地现场或出入口未按要求安装环境监测仪、视频监控系统,并连接至监管网络平台的,在要求时间内未整改到位处罚1000-5000 元;

6)施工现场或出入口未配置降尘雾炮设备和冲洗设备,在要求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处罚1000-5000 元;

7)施工区域未按要求100%标准围挡的,围挡有安全隐患、破损、不完整、围挡擦洗不到位、脏乱差(含贴有小广告未清理)等在要求时间内整改不达标的处罚1000-5000 元;

8)对施工现场裸露黄土、材料等未进行全面覆盖,施工时打开覆盖物进行作业未树立作业告知牌、停工时未立即进行覆盖的,在要求时间内整改不达标的处罚1000- 5000元;

9)施工场地内有熔融沥青、焚烧树叶、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的处罚1000-5000 :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燃料的处罚1000-2000 元;

10)进行旧路面拆除时,未采取湿法作业、未及时覆盖,挖土、装土及二灰石、灰土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洒水降尘或喷雾降尘措施的处罚1000-5000 元;

11)坚持施工便道洒水降尘,气温在30C以上,每2-3小时洒水一次,气温在30C以下,每天洒水不少于三次,冬季气温在5"C以下及雨雪天不洒水。未按要求洒水作业或无洒水作业记录的处罚1000-5000 元;

12)其他未达到六个百分百、七个到位要求的,在要求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处罚1000-5000 元;

13)对于省、市、区、公司等上级单位检查发现问题给予通报、督办、处罚等情况的考核施工单位2000-5000 (与上级单位下达的处罚不冲突)


附件8

关于申报竣工验收的承诺

致: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由我方承建的复兴大厦项目,我方承诺在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申请的同时,作出的以下承诺对我方发生法律效力:

一、关于劳务费用结清承诺

我方承诺,涉及本工程的所有劳务人员工资、项目管理人员工资、机械、设备租赁、材料等相关费用已经结清;自递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凡是本项目相关人员、工人等人员如有损发包人形象的活动,我公司自愿按照10万元/次或1万元//次承担违约金,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

二、关于数字化案件处理的承诺

     我方承诺,在工程移交前,涉及本工程的所有数字化案件,由我方在数字化案件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处理。如我方逾期未处理,发包人可自行组织处理数字化案件,并根据处理数字化案件产生费用的双倍金额,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所带来的一切法律、法规责任由我方承担,特此声明!

三、关于已完成签证、变更申报的承诺

我方承诺,涉及本工程的所有签证、变更手续已经全部完成;自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起,我方再提交的所有签证、变更手续,发包人可无条件拒绝接收,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特此声明!

本承诺自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版本)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7-202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0-2024等国家计价计算标准(以下简称“国家计价计算标准”)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国家计价计算标准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国家计价计算标准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 补充项目的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详见工程量清单

1.5 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 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自主报价,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国家计价计算标准和相关工程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

(2)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招标图纸、技术标准规范等)及其补遗、答疑、异议澄清或修正;

(3)      国家及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计量与计价相关规定,以及根据工程需要补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4)      与招标工程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5)      工程特点及交付标准、地勘水文资料、现场踏勘情况;

(6)      投标人的工程实施方案及投标工期;

(7)      投标人企业定额、工程造价数据、市场价格信息及价格变动预期、装备及管理水平、造价资讯等;

(8)      其他相关资料。

2.2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3. 其他说明

3.1 其他补充说明:/

4.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可在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下载)。

 

 

 


 

 

 

 

 

 

第二卷

 


第六章   

1.图纸目录

序号

图名

图号

版本

出图日期

备注

/

/

/

/

/

/

 

 

 

 

 

 

 

 

 

 

 

 

 

 

 

 

 

 

 

 

 

 

 

 

 

 

 

 

 

 

 

 

 

 

 

 

 

 

 

 

 

 

 

2. 图纸

图纸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可在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下载)。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 一般要求

1.工程概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复兴大厦位于复兴大道以南,东陈庄路以西,占地约13.29亩,总建筑面积:32978.33㎡,地上共15层,地上总建筑面积21981.11㎡,地下两层为车库,地下总建筑面积10997.22㎡。项目已完成部分为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砌体,消防、暖通、给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主体预埋部分;剩余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消防管道安装、暖通设备安装、电线电缆及配电箱安装,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幕墙安装等。涉及专业主要有: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绿化铺装、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防排烟等专业。

1.2关键参数

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2.现场条件

2.1 三通一平概况

项目周边市政路网完善,地块北临复兴大道,通行条件良好;

施工现场已完成临时用水系统布设,已对接项目就近市政自来水管网,引入专用施工用水主管线,水质、水压符合工程施工及生活使用标准;

临时用电已合规接入,电力供应稳定、负荷充足,满足现场施工及照明需要;

现场施工场地已平整硬化。

2.2 地质及水文资料                                              

地勘结论、水文情况等(详见地勘报告)

3.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3.1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第二节 适用规范标准

1.标准依据

1.1施工图纸中所列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 201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2016,《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CB/T 50378-2019,《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 109-202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2010,《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1.2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

说明:本节内容只需列出规范、标准、规程等的名称、编号等内容。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

2.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2.1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承包人提出采用的其它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招标人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方可采用;

2.2本技术标准与图纸中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习惯作法;

2.3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施工图及引用的图集、标准的相关要求。

2.4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2.5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2.6技术规范标准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

 

第三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特殊技术要求

1.1 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

                        /                                 

2.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2.1 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

                       /                                    

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1 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下

    幕墙、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                         

4.招标投标政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4.1绿色建筑要求如下:

   绿色建筑基本级                               

4.2装配式比例要求如下:

                 /                              

4.3支持创新要求如下:

                /                                

4.4其他要求如下:

                  /                                 

5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标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并承诺以下内容:

1.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投标内容:响应招标范围

3.工期:                                  

4.工程质量:                             

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6.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7.件规定的投标件。

8.如对招标文件有不明确及误解,且没有在规定时间前按要求向贵方提出,在开标时间以后我方不再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9.承诺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0.的投容完不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定的形。

11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地址:                                    

电话:                                    

  邮箱:                                    

日期: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其中

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大写:

小写:

暂列金额(元)

大写:

小写:

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元)

大写:

小写:

增值税(元)

大写:

小写:

投标报价

(投标总报价扣除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元)

大写:

小写:

措施项目费用(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合计(元)

大写:

小写:

投标工期

 

投标质量

 

投标有效期

 

缺陷责任期

 

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经理

姓名

 

级别

 

注册证号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三、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投标时提供)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和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证金回执;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电子保函扫描件。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规定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现场的勘察情况、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与施工进度表和网络计划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与施工进度表和网络计划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表和网络计划图,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积(平方米)

 

需用时间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专业

养老保险

备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须附满足第二章第1.4.1项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满足第二章第1.4.1项规定的证明材料。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1-1:承诺书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0.13.1项规定的岗位人员及投标人拟派的其他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养老保险复印件【应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如有)。

岗位名称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

拟选分包人

备注

拟选分包人名称

注册地点

企业资质

有关业绩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本表后附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六)资格审查其他材料


十、其他资料

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八严禁”承诺书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八严禁”:

一、严禁招标人暗箱操作、场外交易,违规设置投标资格限制条件、违法设置与履行合同无关的条款。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二、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三、严禁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评审专家串通,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件,干预招投标。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开封行政区域内代理招投标项目。

四、严禁评标专家无故放弃项目评审,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评标前透漏项目信息,利用微信、QQ等不法手段,收取除正常评审费用外其他费用、索要与评标无关的物品。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评审活动。

五、严禁交易服务平台人员变相行使审核备案权限,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业人员利益输送。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六、严禁行政监督管理单位人员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项目投诉不依法处理。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七、严禁交易平台技术服务公司泄露重要信息,随意修改电子招投标信息。如有违反,接受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八、严禁交易平台任何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干扰招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我单位(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保证认真遵守。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单位名称(承诺人):

 

   


            (二)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联系电话:

   

         

 


(三)服务承诺书

 

承诺内容:

 

必须含有不更换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及按所报工期、质量等标准进行施工以及按业主要求按时进场施工的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格式自拟)


(五)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方再次承诺:

1、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

2、绝不借资质投标,并且在中标后,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绝对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如不能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配备人员,我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如果借资质投标或进场后擅自更换人员的,自愿接受解除合同和经济处罚,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给予补偿,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需经发包人审批认可并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因未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场以及因更换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单位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更严厉的惩罚,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更换人员必须跟投标文件拟派人员同等资质)。

3、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市住建局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核实支付,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我单位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只是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发包人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4、如因发生拖欠行为引起的上访、债务纠纷等不良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并愿意接收发包人的处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5、投标单位及作为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无债务纠纷,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中标单位进场后严格遵守和执行招标人制定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扬尘、竣工验收、合同、财务等有关规章制度和工程管理办法。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相关承诺)

8、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是和准确,并愿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9、我方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以下附表(1、表2、表3、表4、表5)仅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各投标人按自己公司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认真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表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附表2

业绩汇总材料(企业业绩)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附表3

 

 

主要信息汇总表

 

主要信息汇总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

 

拟派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

证书名称

注册编号

项目经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投标人资质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