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智慧种养科技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30 04:26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新泰智慧种养科技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玖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安杞都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安杞都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泰智慧种养科技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进行招标, 并于2026-10-29 09: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XT-GC-20260930-03-01
    2.项目名称:新泰智慧种养科技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3.招标控制价:3740.27万元
    4.招标人:泰安杞都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安杞都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经济开发区新区泰和路2号
    联系人:徐涛
    联系方式:17662619332
    5.代理机构:山东玖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园西路中段
    联系人:李晨
    联系方式:13793816173
    6.唱标记录:
序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承诺投标保证金(元)项目经理
1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37346804.19
210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50000
李臣红
2
山东新广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365168.84
210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50000.00
任传智
3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7369916.91
210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50000
王东
    6.2.评标情况:
序投标单位名称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其他得分总分排名
1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39.95
0.0
47.8
87.75
1
2
山东新广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1.94
0.0
44.9
86.84
2
3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9.94
0.0
42.3
82.24
3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序投标单位名称评审得分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47.8
评委A 46.1 ; 评委B 44.2 ; 评委C 47.0 ; 评委D 46.8 ; 评委E 54.9 ;
2
山东新广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4.9
评委A 44.1 ; 评委B 42.8 ; 评委C 45.3 ; 评委D 46.4 ; 评委E 45.9 ;
3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2.3
评委A 42.4 ; 评委B 40.8 ; 评委C 40.1 ; 评委D 44.3 ; 评委E 43.9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
序投标单位名称原因及依据
1
新泰市新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单项合同3000万以上项目,需提供合同、验收文件。规模以合同或验收资料金额为准。因验收资料金额1619万,低于要求金额。且澄清未能按照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结算报告,不符合要求。另外验收资料仅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缺少其他单位盖章确认,不符合验收规范程序。。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序候选人名称投标金额 排名
1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37346804.19元
1
2
山东新广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365168.84元
2
3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7369916.91元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臣红
    中标金额:37346804.19 元
    工期:21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6-10-29 09:00:00
    11.公示日期:2026-10-30 至 2026-11-03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晨 联系方式:0538-7290114 。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7225358。
    15.其他说明::(1)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经详细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3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再进行排名,本公示排名不分先后。拟中标人情况为系统设置模版(无法修改),并不代表中标情况,中标人由定标委员会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