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6-05-12 09:43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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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left;}span.X1{font-family:'Arial';font-size:10.0pt;color:#000000;}span.X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pt;}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沧区排洪渠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沧区排洪渠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厦海发投﹝2026﹞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恩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海沧区辖区范围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海沧区辖区范围内,提升改造排洪渠 15条,合计改造长度约 38.89 千米,其中:海沧街道 3 条,分别为南部 1#排洪渠(渐美村与芦坑社连接通道-南海三路段)、南部 4#排洪渠、南部 3#排洪渠(含古楼-招商 1872 段);新阳街道 3 条,分别为新阳 1#排洪渠、新阳 2#排洪渠、新阳 3#排洪渠;嵩屿街道 2 条,分别为生活区 2#排洪渠、嵩屿 1#排洪渠(水云湾段);东孚街道 7 条,分别为东孚南部一期排洪渠、寨后北路临时排洪渠、东坂社排水渠、海翔大道 3#排洪渠、翁角西路排洪渠、翁角路排洪渠、凤美四路排洪渠。主要建设内容:清淤 50867.50 立方米,渠壁修复 11768 平方米,渠底修复 8145 平方米,新建透水砖巡查道 3734.22 平方米,修复现状巡查道 2440 平方米,栏杆更换 4169.07 米,新建栏杆 342.10 米,新建检修台阶 160 平方米、检修井 7 座,管道非开挖修复 20 米,杂草垃圾清除 20330 平方米,现状渠底板拆除 3700 平方米,现状格宾石笼拆除 628 立方米,新建条石矮墙 2482.26 立方米、排水沟 628米、条石护底 3800 平方米、条石护坡 2401.33 平方米、边坡植草 12773 平方米、仿木栏杆 1328.12 米、截流井 1 座、污水泵 1 套,乔木移植 40 株,现状管线保护等。项目总投资概算 2654.5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269.71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约 2269.71 万元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约 2269.71 万元(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类似工程业绩 ”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发布) 元 。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联合体投标: 3.3.1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 ]138 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 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 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 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 ”,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 ”,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 3.3.1 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第 3.1 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第 3.1 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第 3.2 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第 3.1 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第 3.1 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第 3.2 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资格后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20 00:00:00 至 2026-03-30 10:15:00通 过 厦 门 市 建 设 工 程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 http://120.41.36.88:9101/xmjy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 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2 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3-30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yjy.as.xm.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 616 号市政大厦 邮编: 361026 电子邮箱: 536769824@qq.com 电话: 0592-6050085 传真: 无 联系人: 林小明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恩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信息大厦 15 楼 1502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dl@xmenze.com 电话: 18050029691 传真: 无 联系人: 傅建廷、许芳、蒋春燕(项目负责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 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 1 号滨湖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92-60596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4 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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