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3 09:15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容升新能源5.29MW分布式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容升新能源5.29MW分布式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 句容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句政务备[2026]9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句容容升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句容容升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容升新能源5.29MW分布式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句容市民政局、卫健委等点位
2.1.2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直流侧约5.29MWp。项目建成后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运营模式;
2.1.3合同估算价: 1731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6 年 6 月 5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6 年 7 月 5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6 年 10 月 3 日
在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12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开发、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资源开发及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协调组织开发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等,项目备案及接入方案审查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深化设计编制及审查、负责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 (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等)、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含与建筑物产权方的沟通协调)、工程深化设计(含加固设计)、设备(含组件、逆变器、变压器、支架、电缆、有功控制系统、无功控制系统等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主辅设备及备品备件、设备采购、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准备、施工(含屋面防水、除锈、喷漆、施工现场交通服务)、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含调试工具)、试运、并网验收及发电、性能试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物屋顶实际情况,复核建筑物屋顶承载力并出具最终报告,对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出具满足设计要求的加固方案,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在加固完成后提供承载力复核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公司各项手续办理,电力接入施工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项目需求)。电站并网后中标人需无偿将电站数据接入业主新能源运维管理平台,且为电站提供不少于2年的免费运维服务(发电量不得低于考核发电量,否则业主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补足欠发电量的电费)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 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注册电气工程师,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 1 个月(2026年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或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 1 个月(2026年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6年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2023 年1月1日(含)以来,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单项合同光伏装机直流侧容量 2.8MWp(含)以上的屋顶分布式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指:国家电网相关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或并网验收单或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装机容量、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2023年1月1日(含)以来,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单项合同光伏装机直流侧容量 2.8MWp(含)以上的屋顶分布式工程设计业绩。
(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装机容量、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2023 年 1月1日(含)以来,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单项合同光伏装机直流侧容量 2.8MWp(含)以上的屋顶分布式工程施工业绩。
(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指:国家电网相关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或并网验收单或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装机容量、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交纳的最近 1 个月(2026年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
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
险证明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合格得分 19.2 分及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9 名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同时进入第二阶段),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果上述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 9 名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仅针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 32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 分 工程业绩: 1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57 分 |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1 | 方案设计文件 (32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 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
| 2.技术方案(12分) | 1.总体设计技术方案设计合理。 2.专项工程设计技术方案设计合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等。 4.环境影响分析。 | ||||
| 3.绿色设计与新技术 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绿色设计措施、节能降耗措施符合 国家和地方标准,效益可观。 2.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 | ||||
| 4.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按功能合理布置,各具特色又紧密相连,符合 招标人使用需求、主次分明、功能明确。 | ||||
| 5.结构方案(5分) | 综合评价结构方案的技术合理性、经济性、施工便利性、安全耐久性及创新与效果,提供荷载计算书。 |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7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5分)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 1%的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3.5%、4%、4.5% (具体数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 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0.5分) | ||||
| 报价说明: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2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 5.采购管理方案(2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6合理化建议(1分) | 对项目有专项的工程重点难点详细分析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100 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超过 1 页扣0.1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
| 4 | 项目管理机构(1分) | 1. 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还需配备: (1)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0.5分。 (2)造价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 0.3分。 (3)技术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电力或电气或机电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0.2分。 备注:1、上述人员需提供注册证书、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 1 个月(2026年 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无原件扫描件或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 | |||
| 5 | 工程业绩(1 分) | 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单个项目光伏装机直流侧容量 2.8MWp(含)以上的屋顶分布式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1、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指:国家电网相关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或并网验收单或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装机容量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内容为准。2、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指:国家电网相关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或并网验收单或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装机容量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内容为准。3、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装机容量、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 注: 1、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计取。 2、该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能是同一业绩。 3、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否则视为未提供。 | ||
|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方案设计文件不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工程业绩得分等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 7 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7 名,则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少于三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方案设计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方案设计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4、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
定标程序(票决法)
1、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评选出总得分前 7 名进入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候选人为 7 名(不排序,总投标人数不足 7 名时按实际投标家数);若后续单位与第 7 名得分相同的,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7 名大于等于3 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若合格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3 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2、公示: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 日。
3、定标: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在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4、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25]4 号文要求依法组建。人数为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定标方法:票决法,根据苏建规字[2025]4 号文要求,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进行一次性记名票决,1 人 1 票,经投票统计,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将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直至确定中标人。
具体定标程序如下: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6、定标标准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择优要素如下:
(1)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2)企业实力: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规模、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方面:提供近一年投标人经第三方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
(3)投标人提供的中标后确保履约优势的内容;拟派团队履约能力。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苏建规字[2025]4 号文。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4 日 0 时 0 分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投标人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的,本项不合格。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句容容升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句容市华阳镇华阳
东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6 室
联系人: 顾工 联系人:朱工
电话: 0511-80277397 电话: 025-86636061/13851857592
传真: 项目负责人:陈育红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句容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517283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