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天通一号卫星通讯服务及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1 17:46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裕安区天通一号卫星通讯服务及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裕采D2020F1098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天通一号卫星通讯服务及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3.中标(成交)金额:肆拾伍万玖仟伍佰元整(45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裕安区天通一号卫星通讯服务及设备项目

服务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1

天通卫星数据平台F980

1

2

一体式固定卫星电话T920

1

3

商务版卫星电话YT1000

32

4

车载全向天线

5

5

三年通信费用

1

服务要求:(1)在套餐容量内,供应商任何一个时段都不得限制语音数据或者文本等发送服务,不得以超出每天或某时段最高发送量为理由暂停服务。超出套餐后的费用,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供应商应在服务期限内保证卫星通讯服务及设备的正常使用,提供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人为导致的损坏除外)。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向楠、张霁月、丁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裕安卫生大楼4楼,联系电话:0564-3301091。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处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裕安卫生大楼4楼

联系方式:0564-3301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高速财富广场3楼

联系方式:0564-3339182/3330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64-3339182/3330583

十、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采购需求

3、服务分项报价表

4、服务承诺

                          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

                                                     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