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综治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05: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综治中心建设工程已由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24)3号和都发改审批(2024)3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申请政府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宜都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都市综治中心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新建规划用地面积17.41亩、总建筑面积3532平方米的综合楼、建筑面积364平方米的配电房及消防水池,改造建筑面积2977平方米的原有业务用房,配套建设风雨连廊、室外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安防监控、围墙和绿化等工程。

2.项目地点:宜都市陆城城区。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 C2 证或 C3 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 C1 证或 C3 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 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①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按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地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网上打印的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321日至2024年328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129时30分。

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321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尤翠蓉

异议联系电话:13986754675

2.招标人:宜都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70号

联系人:张金蓉

联系电话:0717-4806626

3.招标代理:湖北国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1518

联系人:尤翠蓉

联系电话:13986754675

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4901290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