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巨自然告字[2024]13号-项目公告-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巨自然告字[2024]13号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37

宗地总面积:

 29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风清路北侧、福鹿街西侧


年限:

 70

容积率:

 1≤ 并且 ≤1.9

建筑密度(%):

≤28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米):

≤24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941.09



普通商品住房

2002.9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50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12824BA0068











起始价:

 503万元

加价幅度:

 30万元



宗地编号:

 [2024]38

宗地总面积:

 2493.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霞光街西侧、柴庄路北侧


年限:

 40

容积率:

≤2

建筑密度(%):

≤50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24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2493.6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1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04124BA0043











起始价:

 413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宗地编号:

 [2024]39

宗地总面积:

 1434.1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定魏线以东、富强路以南

年限:

 50

容积率:

 1.5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434.11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12824BA0067











起始价:

 26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2024]40

宗地总面积:

 3398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兴泽路南侧、A5路东侧

年限:

 50

容积率:

 0.8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24


主要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仓储用地

3398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61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12824BA0069











起始价:

 613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4月25日2024年05月14日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4月25日2024年05月14日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14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5月15日 10时00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2、[2024]37号宗地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城建[2019]18号)的要求配建教育、养老等设施,同时应按照《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邢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绿色建筑等。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移交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其它规划设计条件按照该宗地的《规划条件》(巨自然技字[2024]37号) 文件执行。[2024]39号宗地严格按照《巨鹿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3、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4、申请人可自行踏勘,该公告宗地严格按照规划条件执行。
   5、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6、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7、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邢台市盛丰拍卖有限公司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084569628

 

 

2024年4月25日